[济南私人侦探公司] 法官解案·第三者带儿来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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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岳调查 发表于 2024-1-22 17: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律讲堂(生活版)》 20161004 法官解案·第三者带儿来分钱
男子工伤去世,厂方却找他前妻谈赔偿。我现在已经不是他妻子了,你们应该找郑玲玲呀,成功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丈夫的赔偿款,竟分文未分得,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没有结婚登记的。
第三者也想分这笔赔偿款。那到底该归谁呢?
李小梅,法官为您讲述第三者带儿来分钱。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法律讲堂。
二零一四年秋天的一个上午,苏北农村的一家小院里传出了欢声笑语,门外贴着大红的双喜。
四十三岁的王刚正在忙着筹备自己的婚礼,比王刚小十二岁的准新娘,郑玲玲也是忙前忙后的张罗郑玲玲是城里的姑娘,身材苗条,皮肤白皙,嘴巴又甜。
亲友们都夸奖。郑玲玲王刚心里啊就别提多得意了。
这时候从二层小楼上匆匆的下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手里拎着几个大包,后面还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这个妇女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冲到王刚的面前,咬牙切齿的说,你就不把天打雷劈了。
你周围的人呢一下认出他都愣了,赶忙劝和这个妇女也不多说,一边哭,一边带着孩子就离开了热闹的小院儿。
这名中年妇女叫赵兰,是王刚的前妻和王刚离婚呢才一个月,看着娘俩伤心的背影,熟悉的人呢背着王刚都说,这可真是只听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啊,提起赵兰,那可是村里出名的贤惠媳妇儿,但也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女人
其实啊早在几年前,赵兰就知道丈夫和郑零零有染,自己也劝过也哭过,甚至有几次寻死觅活。
可王刚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对自己和这个家一点都不在乎。
两年前,王刚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可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干脆和郑玲玲搬出去公开同居,再也不回家。
三个月前,王刚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当时他和赵兰分居已经超过两年。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符合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法官虽然也很同情,赵兰可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就把道理啊给赵兰说清楚了,赵兰虽然是心不甘情,不愿可看。
王刚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劲儿,知道啊,这夫妻的缘分算是到头了,只好答应。
李双方在法院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老家的两层小楼一楼归王刚二楼归赵兰儿子。
王小强跟赵兰生活,王刚每月付五百元的服务费。离婚后,赵兰虽然还和王刚楼上楼下的住,可没过几天,清醒日子,王刚就大办婚礼,把年轻貌美的郑玲玲名正言顺的带回了家。
一想到王刚当初抛家弃子的决然加上如今在自己眼皮底下和新欢恩恩爱爱赵岚,心都碎了。
于是,他含着满腹委屈和愤懑,离开了老家。
想到自己为王,刚付出了青春,可丈夫对自己无情无义。
到这种程度,赵兰真是恨透了王刚也恨透了破坏自己婚姻的第三者儿。
郑玲玲,赵岚伤心透敌,但也无可奈何,只能劝自己看开些。
好在呀,自己还有个儿子,只要孩子孝顺,平平安安将来自己还不至于老来无靠。
这么一想,赵兰只能是打落的牙齿肚里吞,他想好好的静一静,脖子养伤,就让时间慢慢的冲淡,这一切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王刚和郑玲玲结婚后,两个月事情就找上了门儿。
一天中午,赵岚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王刚的同事,问他是不是王刚家的嫂子赵兰回了句,打错了就挂了。
可再一想,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在当地啊叫嫂子,就等同喊某人的媳妇儿。
他听别人说过,王刚结婚的时候啊,把单位的同事也请来了,单位的人呢?
应该知道自己和王刚离婚了,怎么还打电话找自己呢?他们为什么不找郑玲玲呢?
单位有事儿,为啥不直接找王刚呢?赵兰这么一琢磨,觉得不安,甚至有些担心想打回去问个究竟,可又觉得王刚对自己都这么恩,断情绝了自己还藕断丝连的人家不笑话吗?
正犹豫着呢,刚才那个号码呀又打过来了,说你是王小强的妈妈吗?
这一下赵岚心里咯噔一下,答应了一声,对方说请你到厂里来一下,比较好现在就来赵兰说什么事儿啊,能不能先跟我说声,对方说嫂子你不要急来了就知道了。
就说你来的时候啊,把离婚协议书带着,要是还有以前的结婚证啊,也带着这下赵澜懵了,心想准是出了什么事了,他急匆匆的收拾了一下,就赶到了王刚的公司。
在公司他遇到了王刚的几个本家兄弟和侄子,一个个都是像哭过见的,他都是一副不忍心的样子,接待他的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得知他就是赵兰看了他的离婚调解书后,经理告诉他说,王刚昨天加班到晚上十点多,在厂里被一辆侧翻的大卡车撞倒已经过世了。
这下赵兰呆了半天,反应不过来,经理继续说出了这种事儿,我们也很难受,可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先商量一下,怎么让王刚入土为安,等这事办完了,咱们就商量赔偿的事儿。
听完这些赵岚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虽然他恨王刚,但毕竟夫妻一场也没想让他死啊,以后母子俩的生活不就更没依靠了吗?
这时赵兰忽然反应过来,这郑玲玲才是王刚的妻子啊,可为什么厂里不找她,却来找自己商量。
王刚的后事呢?经理告诉赵兰说,开始的时候啊,厂里是找郑玲玲的,郑玲玲呢也来过,厂里,可当时啊厂里的法律顾问就多了个心眼儿,问郑玲玲要结婚证,没想到郑玲玲拿不出来,这才知道王刚啊根本没有跟他登记,所以厂里呢就不跟他谈了,郑玲玲没法子,只好哭着离开了你的儿子。
王小强是王刚唯一的儿子,也是目前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你是他的监护人,所以我们就只能跟你谈。
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王刚跟前妻赵兰离了婚,又没有跟郑玲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啊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加上他的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儿子,因此他的继承人就只有儿子王小强,而王小强今年刚十五岁,尚未成年。
他的民事权利是由他的监护人母亲赵兰代为行使的。
因此呢赵兰就拥有了参与处置,王刚后事和协商赔偿事宜的法定权利。
就这么着,赵兰和王刚的本家兄弟操办。起王刚的后事。
出殡后,赵兰又和厂里协商了一个多月,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由赵兰代表乙方接受厂方的赔偿四十四万元。
协议下方是赵兰的签字和纸模没多久,四十四万元赔偿款打到了赵兰账户上,赵兰也带着儿子搬回了和王刚原先的那个小院儿。
此时,郑玲玲已经搬走一楼的家具件等也被带走了。
赵兰心里啊非常难过。想想王刚去世前呐,心里只有郑玲玲可留下的财产,阴差阳错的全给了自己和儿子。
郑玲玲跟丈夫的时候啊,这么风光可到头来,连个合法的名分都没有,蹦子是没捞着啊,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看着账户上的四十四万元和这座两层小楼。
赵兰想,也许这是上苍可怜自己给自己的补偿。
虽然孩子没了父亲,但家还在自己和儿子总算有靠了日子,一天天过去。
正当赵兰以为生活就要恢复平静的时候,距离王刚去世八个月,他却第三次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这一次是一个刚出生十五天的小婴儿,起诉自己诉讼请求是要求平均分割王刚留下的财产。
而这个小婴儿的母亲正是郑玲玲前夫去世,留下四十多万赔偿款,没有继承权的。
第三者却抱着个婴儿起诉要钱。诉状中说,这个出生半个月的小男孩叫王小宝,是王刚的姨父子,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王刚的血脉本想做亲子鉴定,却遇到了困难,王芳已经去世,而骨灰又不能作为亲子鉴定的剪裁前夫留给自己和儿子的钱,真的要分给插足自己婚姻的第三者吗?
李小梅,法官为您讲述第三者带儿来分钱真实案例,为您呈现普通百姓的生活经历。
法官视角为您解读每个判决背后的逻辑是与非对错真与假情与法判断平衡之间让您了解。
法官眼中的事实和真相法律讲堂特别节目。
法官结案诉状中说,这个出生半个月的小男孩叫王小宝,是王刚的姨父子,他的母亲郑玲玲和王刚没有登记,他是非婚生子。
尽管如此,他仍享有和婚生子王小强同样的继承权利。
因此要求赵兰返还属于王小宝的十九点五万元赔偿款。
赵兰接到传票和诉状一下,愣了,他仔细算了算。
此时,就王刚和郑玲玲结婚十一个月了。加上之前,郑玲玲已经和王刚同居了两年,赵兰觉得呀没准这孩子还真是王刚的四十四万元,可是丈夫拿命换来的是自己和儿子后半辈子的指望,要是分一半出去以后,儿子上大学娶媳妇儿不都要犯难吗?
更何况,对方是郑玲玲是造成自己孤儿寡妇的罪魁祸首。
赵兰想,无论如何都要保住这笔赔偿款,谁也不能拿走,属于自己和儿子的这份家底子开庭。
那天法庭上赵兰见到了初为人母的郑玲玲。郑玲玲说啊,王刚一直说要跟他去登记,可还没来及去呢,就出工伤去世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当时他自己的父母和亲友啊,都劝他说一个单身母亲带孩子太难了,今后的路还长,劝他把这个孩子打掉,可能坚持生下来。
因为啊他是真的非常爱王刚。郑玲玲说,自己可以受天大的委屈,但她一定要给孩子讨一个公道,该孩子得到的必须要让孩子得到。
为了证明王小宝的父亲就是王刚,郑玲玲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个是王小宝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写着新生儿的母亲是郑玲玲,父亲是王刚,另一份是村委会的证明。
上面说呀,郑玲玲和王刚曾经同居过两年并举行过婚礼。
郑玲玲说,凭这两条就可以证明王小宝的父亲就是王刚,可对于郑玲玲提交的证据,赵兰并不认同。
首先出生证明上父亲的姓名是郑玲玲自己向医院提供的,她说是谁,医院就填谁,这不能作为证据,而村委会的证明就更不靠谱了。
上面只说两人同居过,但没说郑玲玲生的孩子就是王刚的呀。
所以这一份证据也不能证明王小宝的父亲是王刚,郑玲玲见赵兰不承认,立即提出了要进行亲子鉴定,并要求赵兰配合赵兰不同意说,你想鉴定你自己鉴定好了,我凭什么配合你呀?
马法官马上提示,赵兰说,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果你不配合鉴定,那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责任。
原来啊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主张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赵兰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不配合做鉴定。
那法院就可以根据郑黎令现有的证据直接认定王小宝的生父就是王刚将赔偿款中的一部分判决给王小宝听了马法官的解释,赵兰意识到自己正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不鉴定,一定败诉鉴定呢,反而有可能胜诉。
说不定啊。这孩子的父亲还真是别人呢,怀着这一丝侥幸,赵岚勉强同意配合鉴定。
马法官做通了赵兰的工作,马上就开始办理鉴定的手续。
可问题来了,进行亲子鉴定,需要提取父子二人的DNA样本。
比如说血液毛发指甲口腔脱落的细胞等。这些呢对于王小宝来说没有问题,但是作为生父的王刚已经去世,遗体也已经火化。
赵兰,除了骨灰什么也提供不了,而骨灰又不能作为亲子鉴定的剪裁。
那这个鉴定怎么做呢?此时的赵兰暗自庆幸找不到剪裁,就无法鉴定,那责任就不在自己了。
如此一来,这笔四十四万元的赔偿款,郑玲玲一分钱也别想拿走自己和儿子。
接下来的生活也总算是有着落了。这边的赵岚心里松了口气,可承办法官却犯起了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还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
不管郑黎明作为第三者插足他人的婚姻,是否道德孩子王小宝是无辜的,他只要是王刚的亲骨肉,就应该获得自己父亲四十四万元赔偿款中的相应份额。
但办案需要的是,证据特别涉及亲子关系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比如亲子鉴定才能认定。
现在被告赵兰愿意配合做鉴定。可王刚没了DNA的样本无法取得。
那就意味着原告王小宝完成不了举证责任,直接后果就是王小宝将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款。
从情理上讲,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
王小宝不能因为母亲的过错丧失,这个权利也不应该因为程序的问题影响到实体权利。
而且从道义上讲,郑玲玲没有收入,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却得不到孩子父亲留下的财产,这太不公平,也违背了法律人性化的价值标准,显然不会是一个令人信服的裁判结果。
但是按照现在这个状况,原告又只有败诉这一条路,这可怎么办呢?
无法确认亲子关系王刚的姨父子将得不到任何赔偿,该怎么办呢?
证明方向改变一下。证明王小宝和王小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眼看前夫留下的赔偿款要分出去二十多万。
赵兰拒绝接受郑玲玲是迫害我家庭幸福的第三者儿,凭什么来分我的钱呢?
三人间的感情纠葛,两个无辜的孩子,这份恩怨比较终能够化解吗?
李小梅,法官为您讲述第三者带儿来分钱真实案例,为您呈现普通百姓的生活经历。
法官视角为您解读每个判决背后的逻辑是与非对与错真与假情与法判断平衡之间,让您了解法官眼中的事实和真相。
法律讲堂特别节目。法官结案,马法官一筹莫展,纠结了很久,比较后他决定试一试,向法医请教。
这天他携带着案卷来到了鉴定所,把整个案情告诉了法医,说法医,你看就这个情况,你看看还有什么办法能查出真相,不法医。
听完马法官的话,说死者还有一个儿子吗?马法官说,有啊,大儿子都十五了,现在跟着被告一起生活呢。
法医一听眼睛就亮了,说有办法了,你照我说的来准行马法官听了法医的说法,茅塞顿开说,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连连称谢立刻返回了法院做准备。马法官召集郑玲玲和赵兰到庭,先向赵兰了解了王小强的一些情况后,让赵兰在笔录上签字才说道。
今天通知你们来是要告诉你们一个事儿,就是咱们这个案子的鉴定还得做,但是证明方向改变一下,不再证明王小宝和王刚是父子关系了,而是要证明王小宝和王小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你们有什么意见没有?
郑玲玲一听连声同意,恨不得呀,马上就鉴定赵兰一听一下,掉进了冰窟窿。
原先的青松是一扫而光。在赵兰看来,如果鉴定证明自己的儿子和郑玲玲的儿子是一个父亲,那这两个孩子就都有权分财产了,那就得分给郑玲玲二十多万元,这是赵兰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举出了各种理由,就是不同意做这个鉴定。
赵兰的这个态度让马法官更加确信,王小宝应该就是王刚的亲生儿子。
但如果此案按照证据规则,直接判决,赵兰败诉赵兰的思想是转不过弯儿的。
就算王小宝得到了赔偿,将来啊这两对孤儿寡母也会成为冤家。
对于这一类的婚姻家庭纠纷,法院更着重的是调解。
目的呢,就是要从根源上化解纠纷,而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
于是马法官对赵兰说,你必须得先明白两个道理,一个呢是四十四万元的赔偿款,不是给你的,而是给王刚的儿子的,你只是代理人,保管人并不是所有人。
第二个呢就是不管你们大人之间有过什么恩怨,也不管郑玲玲和王刚有没有登记,只要王小宝和王刚存在父子的亲子关系,那么就有权利得到王刚的这笔赔偿款,你明白了吗?
赵兰说,你知道我受了多大的委屈吗?郑玲玲是迫害我家庭幸福的第三者儿。
他到现在这个田地啊是自作自受,凭什么来分我的钱呢?
这钱不是你的,也不是郑玲玲的,是王刚的儿子,王小强和王小宝的,你和郑玲玲都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替他们保管的。
你明白这个道理吗?听马法官这么一说,赵兰啊,总算绕过弯儿了,半天不吭声。
马法官接着说,小强已经没了,父亲,难道你还想让他没有弟弟吗?
他和王小宝是亲兄弟,他们之间是没有恩怨的,只要大人不妨碍他们交往,他们是能够建立正常的兄弟关系,他们的人生还长着呢?
难道你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有个弟弟能帮衬先生吗?
况且孩子是无辜的,为什么要把上一代的恩怨强加给下一代人呢?
赵兰听了马法官的话,半晌无语,他觉得法官说的是有道理。
虽然自己痛恨郑玲玲,可他生的儿子却是和自己的儿子是有着血缘关系的。
兄弟自己好歹还有套房子和四十四万赔偿款和同为女人。
郑玲玲连张结婚证都没有,一分钱的遗产都没捞着,从第三者儿变成了单身母亲名声狼藉,生活无招,岂不是更可悲?
此时的赵兰也开始同情,郑玲玲作为一个女人,为了感情落到这步,田地也挺可怜的。
更重要的是,赵岚很清楚,不管自己同不同意,都将面临败诉,与其让法院判决自己返还,还不如自己主动返还,至少为将来孩子们的相处留下一些空间。
比较终,在马法官的调解下,赵兰与郑玲玲达成了协议,由赵兰一次性支付王小宝十四万元赔偿款由郑玲玲代为保管,双方就王刚遗产继承纠纷,一案,一次性解决债务纠纷。
我们暂且不评论郑玲玲插足他人的家庭,是否道德?
只是从这个案件的法律规定上来看,假如王刚当初和郑玲玲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两对孤儿寡母,怎么会对簿公堂呢?
造成这场悲剧的根源就在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结婚证的分量。
通过这个案件,希望人们能够学会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婚姻家庭矛盾。
这样呢不仅是对双方负责,更是对孩子比较有效比较有力的庇护。
好,感谢收看今天的法律讲堂,咱们下期再会孩子在学校玩丢沙包游戏,竟把眼睛打伤了,找工作,娶媳妇儿什么的,都碍事儿。
同学之间的一次打闹,造成对方胰腺严重损伤手术,将一切全部摘除。
好,端端的孩子送到学校却伤得如此严重,到底谁来负河南韩红翔法官明日为你讲述孩子在校出了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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